BackSharePrevious article第1条——人的尊严Next article第3条——法律面前的平等LoadingConstitutional law第2条——人身自由Updated on 2026年7月5日Article language简体中文(1) 每个人都有权自由发展其人格,前提是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,也不得违反宪法秩序或道德法则。(2) 每个人都有生命权和人身完整权。人身自由不可侵犯。对这些权利的干预仅可依据法律进行。More in this category(5)引言第10条——通信、邮政和电信保密第11条——迁徙自由第12a条——兵役与民事替代服务第12条——职业自由View all articlesView all German Law topic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