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ackSharePrevious article第9条——结社自由Next article第11条——迁徙自由LoadingConstitutional law第10条——通信、邮政和电信保密Updated on 2026年7月5日Article language简体中文(1) 通信秘密以及邮政和电信的保密性不可侵犯。(2) 限制只能依据法律作出。如果这些限制是为了保护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,或者联邦或某一州的存在或安全,法律可以规定不通知当事人,并以由人民代表机构任命的机构及其辅助机构的审查取代司法救济。More in this category(5)引言第11条——迁徙自由第12a条——兵役与民事替代服务第12条——职业自由第13条——住宅的不可侵犯性View all articlesView all German Law topics
(1) 通信秘密以及邮政和电信的保密性不可侵犯。(2) 限制只能依据法律作出。如果这些限制是为了保护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,或者联邦或某一州的存在或安全,法律可以规定不通知当事人,并以由人民代表机构任命的机构及其辅助机构的审查取代司法救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