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ackSharePrevious article第15条——社会化Next article第16a条——庇护权LoadingConstitutional law第16条——国籍与引渡Updated on 2026年7月5日Article language简体中文(1) 德国国籍不得被剥夺。丧失国籍只能依据法律发生,并且在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,仅当不会使其成为无国籍人时方可发生。 (2) 任何德国人不得被引渡至外国。法律可以对向欧盟成员国或国际法院的引渡作出不同规定,但必须遵守法治原则。More in this category(5)引言第10条——通信、邮政和电信保密第11条——迁徙自由第12a条——兵役与民事替代服务第12条——职业自由View all articlesView all German Law topics
(1) 德国国籍不得被剥夺。丧失国籍只能依据法律发生,并且在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,仅当不会使其成为无国籍人时方可发生。 (2) 任何德国人不得被引渡至外国。法律可以对向欧盟成员国或国际法院的引渡作出不同规定,但必须遵守法治原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