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ackSharePrevious article第13条——住宅的不可侵犯性Next article第15条——社会化LoadingConstitutional law第14条——财产权与继承权Updated on 2026年7月5日Article language简体中文(1) 财产权和继承权受保障。其内容和限制由法律规定。 (2) 财产权负有义务。其行使同时应当服务于公共利益。 (3) 征收仅为公共利益之目的方可进行。征收只能依据法律或者根据法律实施,该法律必须规定补偿的性质和范围。补偿应在对公共利益与相关当事人利益进行公平权衡的基础上确定。对于补偿金额发生争议时,可以向普通法院提起诉讼。More in this category(5)引言第10条——通信、邮政和电信保密第11条——迁徙自由第12a条——兵役与民事替代服务第12条——职业自由View all articlesView all German Law topics
(1) 财产权和继承权受保障。其内容和限制由法律规定。 (2) 财产权负有义务。其行使同时应当服务于公共利益。 (3) 征收仅为公共利益之目的方可进行。征收只能依据法律或者根据法律实施,该法律必须规定补偿的性质和范围。补偿应在对公共利益与相关当事人利益进行公平权衡的基础上确定。对于补偿金额发生争议时,可以向普通法院提起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