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ackSharePrevious article第11条——迁徙自由Next article第12a条——兵役与民事替代服务LoadingConstitutional law第12条——职业自由Updated on 2026年7月5日Article language简体中文(1) 所有德国人都有权自由选择其职业、工作地点和培训地点。职业的从事可以通过法律或依据法律加以规范。(2) 任何人不得被强迫从事某一特定工作,但属于对所有人同等适用的传统一般性公共服务义务的除外。(3) 强制劳动仅在依据法院裁定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才被允许。More in this category(5)引言第10条——通信、邮政和电信保密第11条——迁徙自由第12a条——兵役与民事替代服务第13条——住宅的不可侵犯性View all articlesView all German Law topics
(1) 所有德国人都有权自由选择其职业、工作地点和培训地点。职业的从事可以通过法律或依据法律加以规范。(2) 任何人不得被强迫从事某一特定工作,但属于对所有人同等适用的传统一般性公共服务义务的除外。(3) 强制劳动仅在依据法院裁定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才被允许。